| 关于开展美容师等三个职业高级工、技师、高级技师鉴定的通知 |
|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、各有关单位: |
| 为了提高我省美容、 美发、 保健按摩从业人员的技能操作水平,
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,我省将于今年在全省开展以上三个职业技师、
高级技师资格鉴定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|
一、鉴定对象 从事美容、美发、保健按摩职业的人员以及培训机构的专业教师、且符合技师或高级技师报考条件者。 |
二、申报条件及时间 1、各职业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(附后)执行。 2、申报者应填报《广东省技师资格报考申请表》,并提供如下材料:
个人身份证(留复印件)、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、高级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(留复印件)、大一寸黑白近照4张、个人业绩证明(有关著作、论文和技术成果等)。 3、报名时间:第一期:即日起至4月20日止;第二期:至9月20日。
报名地点: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所(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75号市政协外语学校内二楼);
联系电话:020-81386959、88289675、81721667(传真)、88289672(小灵通);
联系人:范润卿 |
| 三、鉴定时间:六月下旬(第一期);12月下旬(第二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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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鉴定内容及方式 鉴定内容:按照美容、美发、保健按摩技师、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标准和要求。 鉴定方式: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,技能考试采取现场操作方式,综合评审采取业绩评审、论文撰写与答辩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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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鉴定收费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,技师考核为600元,高级技师考核为7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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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证书 经鉴定考核成绩合格者,由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技师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 |
七、其它事项 1、
去年参加了以上三个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,若因一门成绩不及格要求补考的,可直接到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所办理有关手续,参加本次考试。 2、
请各市按照国家标准严格审核考生申报资格,积极推荐本地区从业人员参加本次鉴定。 |
2005年高级师、技师、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安排
| 职业(工种) |
考试时间 |
鉴定内容 |
辅导时间 |
报名截止日期 |
美容美发
按摩高级师 |
逢单月1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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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理论 (2) 实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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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前三天 |
考前15天 |
美容美发
按摩技师 |
6月下旬
12月下旬 |
(1) 理论 (2) 实操 (3) 论文、答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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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2日-15日 二期10月下旬 |
考前15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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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容美发
高级技师 |
6月下旬
12月下旬 |
(1) 理论 (2) 实操 (3) 论文、答辩 |
10月下旬 |
考前30天 |
厨师、面点师
技师、高级技师 |
每年6月、12月 |
(1) 理论 (2) 实操 (3) 论文、答辩 |
考前30天 |
考前30天 | |